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国内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拟禁用“生鲜灯” 公开征求意见 焦点信息

  • 2026-04-08 13:04:09 来源:财联社


(相关资料图)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监测发现,仍有部分市场销售者还在使用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肉菜瓜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照明等设施(以下称“生鲜灯”),欺骗误导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真实感官性状的认知,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食品安全。

标签: 市场监管总局 生鲜灯 征求 意见 公开

推荐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拟禁用“生鲜灯” 公开征求意见 焦点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拟禁用“生鲜灯”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

PriceSeek提醒:丙二醇出厂价上调200元/吨 头条焦点

4月8日,山东利华益维远化学丙二醇出厂挂牌价11200元 吨,价格上调200

热资讯!宏明电子:公司产品可用于相关通信设备领域,但目前尚未应用

宏明电子:公司产品可用于相关通信设备领域,但目前尚未应用每经AI快讯

中国央行连续第17个月增持黄金

中国央行连续第17个月增持黄金

当前资讯!千问升级“深度研究”能力,新增财经分析模块,可生成个股专业研报

南方财经4月7日电,阿里旗下AI助手千问宣布升级“深度研究”专业能力,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财富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金融